第24章 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
24.1 法律法规
24.1.1 民法典(合同编)
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、变更、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。依法成立的合同,受法律保 护。依法成立的合同,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当事人对合同 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,应当依法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。
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,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。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,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、性质、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。
24.1.2 招标投标法
招投标
- 招标:买方、甲方、建设方
- 投标:卖方、乙方、承建方
必须招标的项目
- 大型基础设施项目
- 国有投资项目
- 国际援助的项目
招标方式:
- 公开招标: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投标
- 邀请招标: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投标,(3个以上)
招投标文件
修改招标文件
: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至少15日
书面通知所有投标文件的收受人编制投标文件
: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,最短不得少于20日
标底保密,
开标: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同一时间公开进行,投标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
截止日期后送达的投标文件,应当拒收
重新招标:投标人少于3个
联合投标:资质按照最低等级
评标:
评标委员会: 5人以上单数
,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2/3,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
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
中标通知书:所有人都需要发
签订合同: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
要约:希望和他人签订合同 要约邀请:希望他人想自己发出要约
合同约定不明确
著作权
职务作品:2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不得第三人使用
作者的署名权、修改权、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期不受限制
作品发表保护期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50年,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作品50年,截止于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
招标
资格预审
资格预审公告、招标公告不得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、招标文件收费
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
重新招标: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人
招标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修改,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,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
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%
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前,招标人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 投标截止后,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,招标人可以不退投标保证金
标底必须保密
评标 中标候选人不超过3个 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,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,招标人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 签订合同后,5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%
24.1.3 政府采购法
集中采购。分散采购
采购代理机构
政府采购的方式:
- 公开招标(主要方式)
- 邀请招标,随机选择3家以上
- 竞争性谈判
- 单一来源
- 询价
- 其他方式
继续采购: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%
竞争性谈判程序:
- 成立谈判小组:3人以上单数,专家不少于2/3
- 制定谈判文件
- 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:不少于3家
- 谈判
- 确定成交供应商
采购文件保存期限: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15年
签订政府采购合同: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
签订补充合同: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%
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:
- 供应商提出质疑: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
7个工作日内
,书面形式 - 采购人做出答复: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
7个工作日内
,书面形式 - 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:答复期满
15个工作日内
- 投诉处理答复:收到投诉后
30个工作日内
- 暂停采购活动:
不得超过30天
24.1.4 专利法
专利法规定,发明创造是指发明、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。
发明
是指对产品 、 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。实用新型
是指对产品的形状 、构造或者 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 的技术方 案。外观设计
, 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、图 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、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。
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
专利权期限(自申请日期
起计算):
- 实用新型专利权:10年
- 外观设计专利权:15年
- 发明专利权:20年
专利申请,收到申请文件之日或者邮寄的邮戳日
24.1.5 著作权法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著作权人向报社、期刊社投稿的,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。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- 自稿件发出之日起
十五日内
未收到报社
通知决定刊登的 - 自稿件发出之日起
三十日内
未收到期刊社
通知决定刊登的
24.1.6 商标法
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
,包括:
- 商品商标
- 服务商标
- 集体商标
- 证明商标
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,受法律保护 。
集体商标
是指以团体、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 注册, 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,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。证明商标
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 力 的组织所控制,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用 于其商品或者服务,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、原料、制造方法、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。
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,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。
注册商标有效期10年,自核准之日
起计算
期满前12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,6个月宽展期
24.1.7 网络安全法
24.1.8 数据安全法
24.2 标准规范
24.2.1 系统与软件工程标准
系统与软件工程相关的标准主要分为
- 基础标准
- 生存周期管理标准
- 质量与测试标准
24.2.2 新一代信息技术标准
24.2.3 信息技术服务标准
合同选择
- 总价合同:
- 工作范围很明确,且项目的设计已具备详细的细节
- 卖方承担成本风险
- 工料合同:
- 工作性质清楚,但范围不是很清楚,而且工作不复杂,又需要快速签订
- 双方分担风险
- 成本补偿合同:
- 工作范围尚不清楚
- 买方承担成本风险
- 单边合同
- 购买标准产品,且数量不大